住建厅!2024年第一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准备开始!发表时间:2024-05-24 10:39 近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企业、个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4〕8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01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第一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 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录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根据所报岗位的报名时间(详见附件1),按以下路径进行报名。 (一)个人报名入口 路径: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学员服务—安管、特种、燃气从业人员报名入口—四川省建设人才教育培训报名平台—个人登录。 (二)企业审核入口 路径: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学员服务—安管、特种、燃气从业人员报名入口—四川省建设人才教育培训报名平台—企业登录。 二、报考人数 按照本年度报名计划安排,本期报名人数为:“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报名人数15000人;“安管人员”考试报名人数55000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15000人, 项目负责人(B类)12000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机械类)5000人、(C2土建类)13000人、(C3综合类)10000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人数10000人。 三、报考资格核验 (一)各企业要认真校核报考人上传的报考材料,材料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若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况将无法修改、撤销、退回或删除 。在报考岗位名额已满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提交新的报考申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核查机构(详见附件5、附件6)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二)报考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报考人只能报考同期的一项考试且报考岗位不得与已持有的有效证书岗位相同;报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生仅可在C1机械类、C2土建类、C3综合类三类中选择一类 (其中持有C1机械类证书的仅可选择报考C2土建类,持有C2土建类证书的仅可选择报考C1机械类,未持有C类证书的可直接报考三类中任意一种)。 (四)连续两次无故缺考的报考人,请在报名期间持缺考原因说明材料(企业盖章)原件至各市(州)审核机构查验,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 四、相关费用 考试不收取费用。 五、考试方式 理论考试采取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在计算机上作答,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特种作业人员合格通过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考试后方可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 理论考试考点由全省统一安排,报考人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省内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各考区驻地城市,省外考点设置在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部分省外分中心驻地城市。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100人的考区原则上不设置考点。 实操考核不设外省考点,按照考生报名时拟选的实操考区统筹安排。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泸州、绵阳考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员,考试报名时间、流程、报考资格核验等具体考试工作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要诚信报考,切勿轻信有关虚假宣传,认真学习准备,按时参考。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考前学习(http://xx.sjwrtvu.net/)进行网上模拟练习。 (四)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企业报考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考试组织工作,如实登记保存培训过程记录(纸质及影像记录等),不协助非本企业人员报名考试。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 (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报考单位或审核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