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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自2026年起,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发表时间:2026-03-13 14:02

住建厅:自2026年起,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2026年,建筑行业招投标领域迎来标志性变革——“评定分离”政策全面提速,多省市密集发文落地执行,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却按下“暂停键”,形成“一边推进、一边观望”的鲜明格局。跳出政策原文的生硬表述,从利弊双向视角拆解这场关乎每一位建筑人利益的改革,更能读懂政策背后的深层逻辑与行业机遇。


一、政策落地:2026年,评定分离呈现“两极分化”态势


先明确核心:所谓“评定分离”,即把招投标中的“评标”与“定标”环节彻底拆分,评标委员会负责专业评审、筛选合格候选人,招标人依据项目需求、企业履约能力等自主确定中标人,打破以往“专家评标即定标”的单一模式。这一改革并非突发,而是国务院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破除行业顽瘴痼疾,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2026年,这场改革进入“全面攻坚期”。


据各地住建部门最新发文,四川、广东揭阳、福建宁德、河南洛阳、安徽亳州等多地已正式落地实施,其中四川的推进力度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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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印发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推荐2-3名不排序候选人,招标人拥有完全自主定标权,同时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暗标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以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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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四川德阳已率先完成14个相关范本编制,2026年1月顺利完成首个评定分离项目的开评标工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与此同时,山东、浙江等省份也在稳步推进,山东省明确提出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浙江省则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限定400万以上依法必须招投标工程纳入改革范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河北、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仍处于暂停状态:河北2024年10月叫停刚执行1个多月的评定分离政策,平潭则因定标规则与上位法不符,自2024年8月起进入规则修订过渡期,截至目前均未公布重启时间表。


二、改革之利:破解行业顽疾,回归市场本质


1、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权责对等。以往招投标中,评标专家手握定标大权,却无需承担项目履约后的责任,导致“评责脱节”,部分专家凭借主观判断影响结果,甚至出现徇私舞弊、代理机构充当“掮客”等乱象。


评定分离将定标权还给招标人,让“掏钱办事、担责履约”形成闭环,倒逼招标人更加审慎地选择中标单位,从根源上减少“唯分数论”带来的不合理中标现象。


安徽亳州、涡阳县的实践已证明,这一模式能有效提升招标质量,涡阳县截至2025年底,通过评定分离完成39个项目招标,交易金额达60.79亿元,履约满意度显著提升。


2、优化营商环境,打破地域与资质壁垒。多地政策明确,推行评定分离的同时,取消不合理限制,如四川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省外企业提供入川信息,打破地域保护。


此外,评定分离更注重企业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而非单纯的资质等级或投标报价,让中小优质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竞争,遏制恶意低价竞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良性发展。


3、强化专业评审,提升招标科学性。改革并未弱化评标专家的作用,反而让专家从“定标压力”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技术方案、施工能力等专业层面的评审,出具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为招标人定标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8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从全周期规范招标人行为,与评定分离政策形成呼应,进一步提升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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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之弊:现实挑战凸显,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尽管改革方向明确,但落地过程中的现实难题也无法回避,这也是部分地区暂停政策的核心原因。


首要问题是上位法支撑不足,存在法律风险。目前《招标投标法》修订尚未正式落地,评定分离的具体操作规范、责任界定等缺乏全国统一标准,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福建平潭暂停政策的核心原因,就是定标规则与上位法律法规存在冲突,而浙江试点中也有专家指出,评定分离中招标人可自由选择候选人的方式,与现行《招标投标法》中“中标人需为综合评价最高或经评审报价最低者”的规定存在矛盾,一旦出现纠纷,难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廉政风险加剧,监督体系亟待完善。评定分离赋予招标人更大的自主定标权,若招标人内部决策不透明、内控制度不完善,极易出现“暗箱操作”“人情标”“关系标”等问题。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通过“明招暗定”为特定企业谋利,这也警示我们,若监督跟不上,评定分离可能从“破解顽疾”演变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尽管开封、安阳等地通过建立负面行为清单、强化随机抽查等方式防范风险,但全国范围内的监督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此外,部分招标人专业能力不足,定标质量难以保障。不同于评标专家的专业评审,部分招标人缺乏招投标专业知识,难以准确判断候选人的综合实力,可能出现“凭经验、凭关系”定标的情况,反而降低招标效率、影响工程质量。


同时,评定分离增加了招标人的工作量和责任风险,部分地区反映,改革后招标流程更繁琐,交易成本有所上升,存在“叠屋架床”的嫌疑。


四、核心关键:评定分离的成效,重在“分后善管”


客观来看,评定分离并非“万能药”,而是一场“双刃剑”改革,其成效如何,关键不在于“分不分”,而在于“分了之后如何管”——定标规则是否明确、流程是否透明、监督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可追溯。


对于建筑从业者而言,无需盲目跟风支持或反对,更应理性应对:对施工企业来说,需摒弃“靠关系、拼报价”的旧思路,专注提升自身履约能力、信用等级和项目质量,这才是应对政策变化的核心底气;


对招标人而言,需尽快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提升专业定标能力,主动接受监督,避免权力滥用;对监管部门而言,需加快完善配套规则,推动《招标投标法》修订落地,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平衡招标人自主权与市场公平性。


五、行业展望:改革虽难,规范仍是必然趋势


2026年,评定分离的推进之路注定不会平坦,既有四川、广东等地的积极探索,也有河北、平潭的谨慎观望,这正是改革的常态。但可以肯定的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破除行业顽疾,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最后提醒各位建筑人:政策变革的背后,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唯有紧跟政策导向,坚守合规底线,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才能在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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